尊敬的各位患者、家属及院内工作人员:
您好!
根据4月28日市卫健委、财政局、医保局联合下发的《进一步做好医疗机构内新冠肺炎重点人群核酸检测工作通知》规定,贯彻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总体要求,进一步降低医院感染风险,从即日起,我院开展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工作,现就核酸检测相关事宜告知如下。
一、核酸检测重点人群(必检人群)
(一)新入院患者;
(二)发热门诊就诊患者;
(三)门急诊怀疑感染新冠病毒的患者以及有流行病学史患者;
(四)出现发热、呼吸道相关症状的住院患者、家属、医院员工。
上述人群必须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
二、我院新冠核酸实验室正在建设中,目前采取委托成都市卫健委指定的第三方核酸检测机构开展检测工作
三、新入院患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流程
(1)新入院患者由门诊医师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及相关筛查(胸部CT、血常规、CRP)基础上(注:若疑似,转发热门诊按原有相关流程执行),开具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申请。
(2)患者前往门诊收费处缴费,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费用196元/人次(自费)。
(3)缴费完毕后,持申请单及缴费凭证前往医院核酸检测点采集核酸。
(4)采集核酸结束后患者收入病区,由院感科24小时内统一书面发放结果。
(5)由急诊入院患者,在核酸检测点完成采集,收入科室隔离区域等待结果,其余规定按医院相关防控要求继续执行。
四、如在院患者、家属、医院员工出现上述症状需采集核酸的,请立即报院感科。
五、其他人员可根据自身情况自愿进行检测,若有检测需求的市民朋友,可到医院预检分诊台或提前拨打咨询电话:15008286986,周老师进行咨询。
请积极配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开展,让我们共同努力营造安全、稳定、有序的就医环境。
四川友谊医院
2020年4月28日